租賃公租房可以按月提取公積金嗎?怎么提取?
[摘要] 住房公積金租賃提取(公租房)按月轉賬業務,是指在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機構(以下稱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公租房承租人及其配偶(以下稱申請人),因支付公租房租金,向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后,由中心按月核定提取金額并轉賬支付到申請人指定銀行賬戶的提取業務。
住房公積金租賃提取(公租房)按月轉賬業務,是指在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機構(以下稱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公租房承租人及其配偶(以下稱申請人),因支付公租房租金,向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后,由中心按月核定提取金額并轉賬支付到申請人指定銀行賬戶的提取業務。本期“住保問答”聚焦租賃提取公租房按月轉賬業務的熱門問題,來看看有沒有你想知道的吧~
1、所有的公租房都能辦理公積金租賃提取(公租房)按月轉賬業務嗎?
答:不是。目前僅對市級公租房提供此項業務辦理。
2、租賃提取(公租房)按月轉賬登記業務需要提供什么證明材料?
答:杭州市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杭州市主城區房管部門管理的公租房可通過數據共享獲取的,可免紙質材料)。
3、租賃提取(公租房)按月轉賬變更業務有哪些?
答:在租賃轉賬期間,申請人需變更約定轉賬賬戶、提前終止轉賬等情況的,需申報變更登記。
4、本人無法辦理租賃提取(公租房)按月轉賬登記或變更業務的,是否可以代辦?
答:可以。委托直系親屬(父母、子女及配偶)代辦的:提供申請人及代辦人身份證件原件、有效關系證明(如結婚證、同一住址的戶口簿、出生證或獨生子女證,其中杭州市范圍內戶口薄、浙江省范圍內結婚證可通過公共數據平臺查詢的,免提供紙質材料。)原件;委托其他人代辦:提供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委托公證書原件。
5、租賃提取(公租房)按月轉賬每個月的轉賬金額是如何核定的?
答:申請人每月轉賬金額由中心按以下規則核定:
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在1元以上方可轉賬;
轉賬金額不超過承租人實際已支付租金總額,且轉賬后賬戶余額至少為1元;
申請人同時辦理住房公積金補貼按月轉賬的,按先住房公積金、后住房公積金補貼的順序核定轉賬金額,合計不超過承租人實際已支付租金總額;
承租人及其配偶辦妥按月轉賬的,轉賬金額按登記先后順序生成,同時各類性質資金的合計轉賬金額不超過承租人實際已支付租金總額。